在美國做律師這些年,客戶給過我很多評價
Sunny Wang • March 25, 2026
但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一句是:
「你像鬥牛犬一樣,關鍵時刻死咬不放。」
這不是貶義,而是信任。
很多華人客戶在面對警察、法庭、政府機構時,內心是真的慌。
怕語言不通,怕程序複雜,更怕一步錯,步步錯。
他們需要的,不只是建議,
而是一個敢站在前面、替他們頂住壓力的人。
在刑事、移民、家庭、商業糾紛等關鍵案件裡,
有些退讓,代價可能是一生。
鬥牛犬不是情緒,是態度。
該溫和時溫和,該強硬時強硬。
客戶請我,不是來配合對方,
是來保護自己。
在你最需要的時候
我一定咬得住,頂得上,不鬆口。
Legal Corner

作為律師,我經常出庭於 關愛法庭(Care Court)——這是一個專門處理嚴重精神疾病且生活無法自理的患者的法庭。 法庭上,一位西裔母親不停擦眼淚。 她的兒子有精神問題,也有自殺傾向, 曾多次對母親說:"Let me go, just let me go." 反覆進出醫院、街頭流浪,成了他生命中無法承受的重量。 這不是個案。 在 Care Court,這樣的場景幾乎每天都會出現。 我也見過另一位非洲裔母親。 她的孩子是一位跨性別者,也是精神病患與街友,在我接手時已經失蹤好幾個月。 母親每次都要開車數小時到洛杉磯參加庭審, 同時尋找孩子。 雖然律師的工作不要求與家屬建立情感, 但看到她的心碎,我也常陪她聊,鼓勵她不要放棄希望。 在社工協助下,孩子終於被找到。 母親打來電話時說:“孩子就在後座,我們正在回家。” 我告訴他,只要願意,Care Court 可以幫助他接受治療,他也答應會配合、不再逃跑。 然而,幾天後母親再度來電, 孩子病危,已住進加護病房。 之後,她沒再打來,我也不敢主動聯絡。 案件因離開加州管轄而取消,我也不再是他的律師。 只能在心裡,默默祈禱。 當然,也有不少人自願接受治療,生活因此徹底改變。 但也有一些患者,拒絕幫助而繼續流落街頭,甚至被逮捕或遭剝削。 Care Court 是什麼? Care Court 是加州設立的專門法庭, 針對無法自行接受治療、 生活無法自理的嚴重精神病患者, 在法院監督下協助醫療與社會支持。 它不是刑事法庭,也不是懲罰, 而是一種制度性的介入, 讓患者和家屬有機會獲得保護和照顧。 如果你家裡有人長期流浪或無法自理, 可以查詢 Care Court(關愛法庭)了解更多。

「你不是個好證人」這是我有時不得不和客人講的大實話。是不是能在法庭上做好證,很多時候和被告真正有罪無罪無關。有時候無辜的被告就是因為不會作證而正義得不到伸張,非常遺憾。實話說,大多數華人都因為文化差異輸在作證上,美國客人好一些,因為法庭上所有決定他們命運的人都是美國人,沒有文化差異。但即便是美國人,不經培訓(不是教唆)和演练也無法勝任這個角色。 法庭上什麼是好證人?和我們一般的理解相反,滔滔不絕的不見得是好證人,咄咄逼人的不見得是好證人、閃爍其詞的當然不是好證人、顧左右而言他的絕對不是好證人,而口若懸河、自以為辯才無礙而牛氣哄哄的更讓我們做律師的捏一把汗。好證人要和陪審團員、法官和對方律師有直視的目光交流,不卑不亢,只回答問題,多一個字都不說,表情中立,既不情緒化,也不刻意抑制自己自然表情地流露。這裡面的門道就太多了,你以為作為「受害人」哭泣就是好嗎?我見過適得其反的,因為讓陪審團認為他有表演的痕跡;你以為被誣告的人因為沒有憤怒的情緒就錯過了贏得陪審團同情的機會嗎?我見過最鎮靜而彬彬有禮的被告贏得了陪審團信任而被判無罪的案子。這就是為什麼很多著名的出庭律師都上過表演課的原因吧?庭審又何嘗不是一場心理戰,一場舞台劇呢?各色人等粉墨登場,真相通過我們有意識的、科學的,而不是表演的‘表演’被帶出。 這就是為什麼在陪審團庭審前我們都會和客人演練,甚至做模擬法庭,幾個律師分别扮演法庭上的不同角色,反復練習,希望盡快把「糟糕」的證人蛻變成「好」的證人,這絕對不是教導客人說謊話,而是把真實的情況通過有效的證詞展現在陪審團前,讓冤案得以昭雪、正義得到伸張。

這句話在美國,尤其是在加州,一點都不誇張。 作為律師,處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時,關注的重點完全不同。 民事案件,本質是錢和權益之爭。 比如欠錢不還、交通事故、合同糾紛、離婚、房屋租賃等。 贏了,可能拿回賠償; 輸了,不僅拿不到錢,還可能承擔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刑事案件則不同。 這是國家對個人的追責,不是雙方私下協商就能解決的。 像酒駕、盜竊、家暴、詐騙、毒品案件,一旦立案,流程會進入警察、檢察官和法院。 刑事案件真正嚴重的地方在於後果。 可能失去自由,留下犯罪紀錄,影響移民身份、工作和生活。 某些案件,例如家暴或涉毒,還可能影響子女撫養權和綠卡申請。 一句實話: 民事官司,輸贏是錢; 刑事官司,賭的是自由和前途。 很多人後悔的不是結果, 而是太晚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報警到立案的過程 1 — 第一步 很多人對從報警到立案的程序非常不了解。 第一步,就是撥打 911,警察會出警。警察到場後,會對當事人分別進行談話。也就是說,無論是嫌疑人、受害人還是證人,警察都會分別詢問,以檢查你們所講的內容是否一致,或是否存在矛盾。 如果有人受傷,警察會對傷痕進行拍照。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警察與你談話的過程是全程錄影的,只不過你看不到攝像機,因為攝像機是穿戴式的,佩戴在他們身上。因此,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與警察談話時一定要非常小心。 一般情況下,如果你沒有律師,最好的做法是先不要與警察交談,而是立即聯繫律師,與律師溝通。因為你擁有律師代理的權利,以及保持沉默的權利。這些都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避免自證其罪)和第六修正案(獲得律師協助)的保障權利。 報警到立案的過程 2 — 案件調查與立案 警局會根據你們的描述來判斷誰是錯方,誰是受害人。如果他們認定的錯方(也就是嫌疑人)已經逃跑,警察會決定是否追捕,這取決於案件的嚴重性。 接下來,警察會將所有資料和證據交給一位叫 detective(偵探) 的警察,他會專門負責你的案件。 如果案件不需要進一步調查,你的案件可能就不了了之。 如果案件需要調查,偵探會搜集所有證據。當偵探認為證據足夠時,才會將案件提交給 檢察官(prosecutor)。 檢察官收到案件後,會重新審查所有證據。如果認為案件符合立案標準,就會正式立案。 案件立案後,法庭會發送通知,要求你到庭。如果因為沒有收到通知或任何原因未到庭,法庭可能會對你發出逮捕令。 因此,一旦發生事情,第一件事就是找律師。如果收到了逮捕令,更要立刻找律師,千萬不要置之不理。記住,案件不會自己消失。

很多客戶問我:「為什麼我們要和檢察官談判?不能直接打官司嗎?」 「是不是談判就代表我們認輸了?」 其實恰恰相反。 刑事案件中,和檢察官談判往往是最關鍵的一步,就像下一盤高風險的棋。 在加州,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檢察官便掌握主動權。他們手裡有證據、有起訴權,也有完整的控告策略。作為辯護律師,我們拿到的往往是一張不完整的棋盤,需要依靠經驗與判斷,逐步拆解對方的布局。 就像下棋一樣,對方可能一開始就拋出重罪或多項指控。我們的工作,是判斷這是虛張聲勢,還是有備而來,並據此決定下一步策略:是透過談判爭取輕罪結果,是挑戰證據迫使對方退讓,還是在合適的時機亮出我們的底牌。 很多客戶以為談判只是「講條件」,但對律師而言,這是一場邏輯、心理與風險控制的博弈。有時我們選擇先示弱,是為了探清對方底線;有時我們態度強硬,是為了讓對方明白,一步走錯,整盤皆輸;有時我們選擇讓步或交換條件,是為了避免案件最終被「將死」。 我曾經處理過這樣的案件:客戶原本面臨重罪指控與坐牢風險,透過精準且有策略的談判,最終結果是輕罪、緩刑,並且不留下案底。這並不是一句「談成了」可以概括的,而是經歷了無數次的權衡、預判、逼退與讓步。 我之所以把這稱為“棋局”,而不是“戰爭”,是因為這是一場規則之內的博弈。它不是靠情緒取勝,而是靠策略取穩;不是誰聲音大誰就贏,而是誰先看清局勢,誰能走對那一步關鍵棋。 所以,當你聽到律師說「我們先和檢察官談判看看」,請不要以為這是在妥協。有經驗的律師在談判桌上走的每一步,都是為了不讓你輸在法庭上。 客戶請律師,不是為了陪著賭輸贏,而是希望我們像下棋一樣,看清局勢、判斷利弊,最終保住最重要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