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orner

作為律師,我經常出庭於 關愛法庭(Care Court)——這是一個專門處理嚴重精神疾病且生活無法自理的患者的法庭。 法庭上,一位西裔母親不停擦眼淚。 她的兒子有精神問題,也有自殺傾向, 曾多次對母親說:"Let me go, just let me go." 反覆進出醫院、街頭流浪,成了他生命中無法承受的重量。 這不是個案。 在 Care Court,這樣的場景幾乎每天都會出現。 我也見過另一位非洲裔母親。 她的孩子是一位跨性別者,也是精神病患與街友,在我接手時已經失蹤好幾個月。 母親每次都要開車數小時到洛杉磯參加庭審, 同時尋找孩子。 雖然律師的工作不要求與家屬建立情感, 但看到她的心碎,我也常陪她聊,鼓勵她不要放棄希望。 在社工協助下,孩子終於被找到。 母親打來電話時說:“孩子就在後座,我們正在回家。” 我告訴他,只要願意,Care Court 可以幫助他接受治療,他也答應會配合、不再逃跑。 然而,幾天後母親再度來電, 孩子病危,已住進加護病房。 之後,她沒再打來,我也不敢主動聯絡。 案件因離開加州管轄而取消,我也不再是他的律師。 只能在心裡,默默祈禱。 當然,也有不少人自願接受治療,生活因此徹底改變。 但也有一些患者,拒絕幫助而繼續流落街頭,甚至被逮捕或遭剝削。 Care Court 是什麼? Care Court 是加州設立的專門法庭, 針對無法自行接受治療、 生活無法自理的嚴重精神病患者, 在法院監督下協助醫療與社會支持。 它不是刑事法庭,也不是懲罰, 而是一種制度性的介入, 讓患者和家屬有機會獲得保護和照顧。 如果你家裡有人長期流浪或無法自理, 可以查詢 Care Court(關愛法庭)了解更多。

「你不是個好證人」這是我有時不得不和客人講的大實話。是不是能在法庭上做好證,很多時候和被告真正有罪無罪無關。有時候無辜的被告就是因為不會作證而正義得不到伸張,非常遺憾。實話說,大多數華人都因為文化差異輸在作證上,美國客人好一些,因為法庭上所有決定他們命運的人都是美國人,沒有文化差異。但即便是美國人,不經培訓(不是教唆)和演练也無法勝任這個角色。 法庭上什麼是好證人?和我們一般的理解相反,滔滔不絕的不見得是好證人,咄咄逼人的不見得是好證人、閃爍其詞的當然不是好證人、顧左右而言他的絕對不是好證人,而口若懸河、自以為辯才無礙而牛氣哄哄的更讓我們做律師的捏一把汗。好證人要和陪審團員、法官和對方律師有直視的目光交流,不卑不亢,只回答問題,多一個字都不說,表情中立,既不情緒化,也不刻意抑制自己自然表情地流露。這裡面的門道就太多了,你以為作為「受害人」哭泣就是好嗎?我見過適得其反的,因為讓陪審團認為他有表演的痕跡;你以為被誣告的人因為沒有憤怒的情緒就錯過了贏得陪審團同情的機會嗎?我見過最鎮靜而彬彬有禮的被告贏得了陪審團信任而被判無罪的案子。這就是為什麼很多著名的出庭律師都上過表演課的原因吧?庭審又何嘗不是一場心理戰,一場舞台劇呢?各色人等粉墨登場,真相通過我們有意識的、科學的,而不是表演的‘表演’被帶出。 這就是為什麼在陪審團庭審前我們都會和客人演練,甚至做模擬法庭,幾個律師分别扮演法庭上的不同角色,反復練習,希望盡快把「糟糕」的證人蛻變成「好」的證人,這絕對不是教導客人說謊話,而是把真實的情況通過有效的證詞展現在陪審團前,讓冤案得以昭雪、正義得到伸張。

這句話在美國,尤其是在加州,一點都不誇張。 作為律師,處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時,關注的重點完全不同。 民事案件,本質是錢和權益之爭。 比如欠錢不還、交通事故、合同糾紛、離婚、房屋租賃等。 贏了,可能拿回賠償; 輸了,不僅拿不到錢,還可能承擔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刑事案件則不同。 這是國家對個人的追責,不是雙方私下協商就能解決的。 像酒駕、盜竊、家暴、詐騙、毒品案件,一旦立案,流程會進入警察、檢察官和法院。 刑事案件真正嚴重的地方在於後果。 可能失去自由,留下犯罪紀錄,影響移民身份、工作和生活。 某些案件,例如家暴或涉毒,還可能影響子女撫養權和綠卡申請。 一句實話: 民事官司,輸贏是錢; 刑事官司,賭的是自由和前途。 很多人後悔的不是結果, 而是太晚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鴻彬説法
作為檢察官的採訪:



